“创意”其实是个抽象的东西。
一个创意作品拿出来,在一群人眼里可能“创意满满”,在另一群人眼里可能是“实在看不出有什么好”。
这不奇怪。
从创作的角度看,创意至少有两种出路:
第一条路,是为自己,或稍微延伸到某一个亲密的小圈子里。
第二条路,是对所谓“目标客户”负责。
第一条路,有没有创意的标准,大概是由自己来确定的,也无需经过什么评价和确认。俗一点说就是:自己爽了就行了。
第二条路,有没有创意,就要接受他人的检验,标准不在自己手里。你还不能抬杠——但你可以用强烈的个性魅力说服别人。
离开具体工作,谈抽象的“创意”,其实是不会有什么结论的。
Sanja Bistricic 为我们带来的摄影作品,在某些视角看来略显晦涩,但何尝不是自我的一种表达呢!!